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美国EB1A“杰出人才”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为数不多的顶尖人物之一。”
历数成功获批的杰出人才申请人,有大学老师,商界高管,体育运动员,也有烹饪大厨,马戏团演员等等。
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您在自己的领域有所建树,找对律师,或许您就是下一个美国杰出人才,开启赴美生活、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美国亲属团聚移民是指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也即美国绿卡持有者)为美国境外的亲属提供担保,帮助申请人移民美国与担保人团聚的一种移民方式。由此可以看出,申请美国亲属移民的大前提是:提出申请者必须有亲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且愿意为你提出绿卡申请,否则一切免谈!根据配额情况来划分,美国亲属移民主要分为两种方式:
无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必须是基于直系亲属,这类人提供的担保没有名额的限制。下列直系亲属才是美国移民局认可的:
1)美国公民的配偶;
2)年满21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3)美国公民的未满21岁未婚子女。
这一类一般也称为优先类亲属,具体会按照亲属关系远近,分为四类优先顺序:
1)FB-1第一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2)FB-2第二类优先:FB-2(a) 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FB-2(b) 绿卡持有人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3)FB-3第三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已婚子女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4)FB-4第四类优先:年满21岁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每个优先类别每年皆配有固定名额,排期速度不一定,优先类别越高则能越快取得绿卡申请资格。当该优先类别的名额用完时,就要等待明年额度,若上一优先类别的名额有剩,则会转入下一优先类别在同年度内使用。
3、移民在美国买房子时需要小心的陷阱美国移民在买房的过程中最容易遇到的陷阱,往往发生在住房贷款的申请上。一些放贷人可能会欺骗,例如欺负新移民初来乍到而多收钱。美国一些法律规定可保护移民在购房时免受欺诈,移民可以打电话到美国住房及城市发展部向住房顾问咨询,防止被收取不必要的费用以及免遭歧视,保护移民免受贷款欺诈并远离收取高额贷款利率的放贷人。
另外还有提到过的房地产经纪人,移民补充,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律师可帮助移民贷款和购买保险,帮助填写购房需要填写的表格,填写表格可能会收取费用。但是,房地产经纪人不可就购房向移民收取费用。获得贷款以及向州政府提交法律表格需要支付手续费,这些手续费称为成交费。移民在最后签名购买房屋前,房地产经纪人或放贷者必须告知这些手续费的金额,移民一定要注意这些流程和细节。